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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PE合作升温 各金融机构角逐优质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企业成长需要分阶段,每个阶段的融资需求与渠道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做PE如果项目好的话,不一定非要对将上市的企业进行投资,一些好的小企业项目也非常吸引我们。”一位私募股权投资(PE)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近年来,VC/PE投资发展越来越活跃,在有限的投资项目资源条件下,不少VC/PE将投资端不断向企业发展早期延伸。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银行与PE合作再现热潮。银行将与PE的合作融入到创新产品服务当中,部分银行产品通过与VC/PE合作,来扩大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并分散风险。

    对小微企业的债权支持需要扩大规模与分散风险,加速了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当然巨大的股权收益也吸引着银行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有的银行与PE等金融机构合作,以“股权代持”的模式为小微企业融资。

    银行、PE合作升温

    其实,“银行+PE”的模式,并不是近来才有。多年之前,主要针对中小科技企业,在风险投资机构评估、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商业银行以债权形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这种模式也被称为“投贷联动”。

    一位银行人士向记者分析认为,“投贷联动”模式,也是基于一些小微企业的需求而生的。目前一些初创型或者成长初期的小企业,需要有风险投资资金进入,在VC/PE对企业有风险评估并做投资之后,银行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贷款。某科技型小企业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企业在初创时期,可能不太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者,如果能够通过合作的银行来介绍一些VC/PE的话,会比较放心。

    除了“投贷联动”与PE合作的模式,银行也极力希望通过 “股权形式”来补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收益。一家中小型银行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该银行希望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的时候,获得一部分企业的股权认购权,而这部分认购的股权可以与PE、信托等机构合作进行“股权代持”,或者将股权认购权转让出去。

    金融机构角逐优质小微企业

    “银行对中小企业把利率设得高一点,能够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对于银行来讲应该是收益非常好的业务。”一家软件外包企业的董事长曾明确表示,能够承受银行信贷利率设定略高。

    “我们是希望投资的企业是行业的龙头企业,但是毕竟龙头企业的资源还是比较少,而VC/PE的竞争比较强烈,所以我们也会寻找一些行业前景比较好的项目,是初创的小企业也没有关系。”上述PE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该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PE退出渠道也在逐渐多元化,这就促使PE投资不再专注于即将上市的那些中小企业,也可以将投资延伸到小微企业。

    对VC/PE而言,退出的渠道是否通畅也是衡量其风险的因素之一。“上市,是很多VC/PE比较愿意的退出渠道,但毕竟能够上市的企业并不多,而投资机构竞争较为激烈。现在各地有产权交易所,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同时也可以采取股东溢价回购或者并购的方式。”上述PE人士告诉记者,有越多的渠道退出,就越能够降低投资风险。此外,一些专门立足服务小微企业的非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发展,例如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央行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较6月末增加425家,贷款余额3359亿元,前三季度累计新增贷款1379亿元。

    “服务优质的中小企业,为中国金融机构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机遇。”某金融机构分析师如是分析认为。在商业银行不断调整战略,切分小微企业市场蛋糕的同时,其他金融机构也在以不同的触角深入市场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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