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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 将设退市整理板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来源:《证券时报》

    备受市场关注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终成正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周正式发布并自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深交所明确了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给予退市公司股票合适的转让场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明确规定,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作为A股市场完善退市制度的“试验田”,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最终出台实施无疑具有风向标意义。 对照原先的方案,通过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定稿施行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不打折扣,更为严格更为务实。尤其是数条细则,直指财务造假及相关利益阶层护壳毒瘤,可谓切中要害。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首批创业板公司于2009年10月份上市,距今不过两年半时间,首次公开发行融资额极大地充实了这些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因此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净资产为负的现象在短期内可能难以出现,与连续三年亏损的退市红线也仍有较远距离

    中金公司近日发布的研报认为,本次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体现了三个方面的意义:1)对借壳上市规定较严,创业板中连续两年亏损后的退市率或升至22% 。2)创业板退市标准增多,单项标准要求从严。3)强调退市信息披露;对虚假、诚信缺失行为零容忍。退市制度短期抑制创业板整体估值水平,长期有利于引导市场价值投资理念,但能否真正改变股市“差而不退”现象尚需时间检验。提前借壳和非经常性盈利转正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来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效果。

    如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所言,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实施的作用和目的不是为了让多少公司退市,而是真正意义上建立起一个有进有出、动态平衡的资本市场循环体系。创业板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板块,自诞生之日起就担负着重要的使命,除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担负着资本市场制度创新“试验田”的重任,创业板退市制度正是其一。如今创业板市场有进有出的制度建设已形成,而市场更为期待的则是,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下一步的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终结市场上一幕幕“乌鸦变凤凰”的丑剧再演,还资本市场一个清新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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