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25日,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由三大部分组成: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环珠三角的梅州市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环珠三角的湛江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
根据《方案》,广东将重点建设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在梅州,重点研究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在湛江,主要探索城乡金融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市金融资源支持“三农”发展。
据本报记者了解,《方案》主要由广东省金融办操刀。广东省金融办消息人士透露,《方案》出台之后,还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广东省金融办政策法规处会同银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财政厅以及港澳办等一起制定。他说,这一具体实施细则目前仍在研究制定当中,没有具体的出台时间表。
周高雄在发布会上透露,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已经过长时间的推敲思考,是基于《方案》制定而成,出台后将进一步服务《方案》。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李思敏在发布会上表示,《方案》是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2年)》的细化落实,更具操作性。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继温州金融改革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后,广东在本次金融改革方案中,也提出要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加快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和金融服务外包企业。
“广东民间资本具有规模大、隐患多而又可控制的特点,目前广东民间资本规模超过一万亿,超过80%的民间融资都是投入实体经济中,且一切运行良好,不过广东并不满足于此。”周高雄在发布会现场表示,广东正在探索,试图把民间资本动员起来,让民营企业的经营规范化和阳光化。
周高雄举例说,广州就率先在中国内地做了试验,建立了广州民间金融一条街,这条街集中了专门服务小型企业和支持“三农”发展的小型金融机构,目前已有30多家机构进驻。如此,小型微型企业找到了能融资的地方,而金融街上的金融机构又能接受监督。“最重要的是,形成一个‘广州定价’,解决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部分消除了民间融资的负面影响。”他说。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经济形势座谈会上表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相关实施细则已全部出台。中国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并指出民间资本已是中国银行业资本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省银监局副局长何晓军在发布会现场称,广东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上发展较快,初步统计,在广东省银监局辖内的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约三分之一的比例,另在辖内的农村中小经营机构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了87.8%。
何晓军说,广东银监局将加强监管引导,积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并创造条件,鼓励银行机构从民营企业中寻找战略投资者,“一般是本地的法人机构”。
建设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常务副院长郭万达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城市金融改革创新是此次广东省金改的重点。针对近年来各地争建金融中心,同质竞争让金融资源分化,决策层也通过《方案》要求推动珠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发展。
《方案》要求广东省重点建设错位
发展、功能互补的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以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为基础建设辐射亚太地区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基地,在中山开展城乡金融基础服务一体化试点,逐步推动珠三角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监管一体化。
周高雄在发布会现场也详细描述了各城市的具体分工:深圳的重点就是打造前海开发区,划出50万平方公里土地来建设金融的发展试验区,它要做到一平方公里产出100亿的GDP,并与香港资本市场对接;珠海的重点则是横琴新区,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在岸结算,并推动监管制度的创新;广州主要是发展银行信贷、保险市场,在南沙地区形成更加紧密地与港澳合作。
郭万达评价,相比温州的金改方案,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政策“内容更全面、覆盖面更广、表述也更具体”。
他说,广东要发挥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优势,着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金融服务的重点和方向,打造创新创业“发动机”,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
近5年来,广东金融产业增加值从占GDP的比重从不到3%增加到6%以上,金融业在不断成为广东经济的支柱产业。2011年,广东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123亿元,年均增长28%,对GDP的贡献率达到8.5%,金融总资产超过1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