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循环型农业体系、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完善财税、金融、产业、投资、价格和收费政策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要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发展循环经济。
会议讨论通过《“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一)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促进清洁生产、源头减量,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在农业领域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三)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循环消费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作用。(四)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实施示范工程,创建示范城市,培育示范企业和园区。会议要求完善财税、金融、产业、投资、价格和收费政策,健全法规标准,建立统计评价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2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载《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已于12月1日下发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认真执行这份规划。
《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比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
《规划》提出了加快发展包括金融服务业在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明确了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