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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系统下周揭牌 业务规则同步调整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个人投资者允许参与交易,但将设定达百万级别的资金门槛

 □做市商制度实际操作尚需时日

 □挂牌企业转板仅可在“技术可衔接、各方有共识、法律无障碍”的基础上进行

 □全国性场外市场交易系统和技术平台的开发工作继续推进

 作为全国性场外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拟定于下周后半周举行揭牌仪式,其业务规则及部分配套细则也将发布实施。这意味着全国性场外市场即将进入实质性的大发展阶段。

 记者了解到,全国股转系统揭牌仪式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揭牌,标志其作为全国性场外市场的运营管理机构正式投入运作;二是发布实施经过数轮论证完善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该业务规则的部分配套细则也将一并发布。

 据悉,即将发布的业务规则及配套细则的内容将包括全国股转系统的市场准入、交易及融资制度、挂牌公司的监督管理、信息披露要求、主办券商的权利义务、机构投资者相关规定、个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

 这些规则发布实施后,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企业将可突破股东200人的限制;可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框架下进行融资;合格个人投资者将允许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参与交易,但将设定达百万级别的较高资金门槛;信息披露要求将适用新规,披露格式进一步简化、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

 与市场普遍预期不同,即将发布的业务规则及配套细则,对全国股转系统可实施做市商制度预留了敞口,但实施做市商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并不同时发布,意味着做市商制度要进入实际操作尚待时日。

 在备受市场关注的转板机制安排上,由于受限于上位法及相关规定,上述规则也仅对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间的衔接作出原则性规定,业界预期场外挂牌企业向场内的转板仅可在“技术可衔接、各方有共识、法律无障碍”的基础上进行。

 针对原有“老三板”公司如何妥善安排,及退市公司如何有序进入全国股转系统的问题,权威人士透露,此次交易规则调整并不涉及“老三板”公司,“老三板”企业仍将沿用原有的规则制度,退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进入全国股转系统继续挂牌交易。

 另悉,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揭牌、业务规则调整后,还将逐步完善规则体系,陆续发布配套的实施细则,同时继续推进全国性场外市场交易系统和技术平台的开发工作。

 进一步扩大全国性场外市场试点园区范围,并不包括在此次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揭牌、调整业务规则的范畴内。但按照当前的工作安排,监管部门正在推动尽快将条件比较成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纳入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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