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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公司监管逐步完善 多层次市场发展期待提速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者按】2012年资本市场度过了名副其实的“改革之年”,系列政策密集落地的背后,是市场发展思路、原则、环境的更新,而新政策实施也使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底气、风气逐步改变。2013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既往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年改革发展十项重点工作。这些工作如何落实,为市场密切关注。

 今日起,本报推出“关注2013年资本市场改革”系列报道,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发行及退市改革、各类中介机构创新发展、市场对外开放等热点话题进行梳理,以期廓清下一阶段的政策重点和改革思路。

 全国场外市场试点范围扩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正式投入运营,使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框架更全、羽翼更丰。日前,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配套细则发布实施,使场外市场发展具备了新的基础和高度。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实施的基础上,今年监管部门将着重结合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框架、流程和机制。

 而在多层次市场建设工作中,加快全国股转系统发展、完成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并探索建设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又成为工作重心。同时,如何形成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之间、全国性场外市场与区域性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也正在研究探索当中。

 “无论从国家经济发展全局对资本市场提出的要求来看,还是从资本市场发展完善的自身需求来看,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都是未来改革政策关注的核心之一。”资深专家表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既包括了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均衡完善,又包括了股票市场中的场内和场外部分,场外市场当中,由于所服务企业既包括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也可能包括非上市非公众公司,也应形成不同的层次体系。

 2012年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于今年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将数量庞大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纳入监管范畴,对其权力、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据了解,下一步监管层还将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逐步拓宽非公公司监管的深度和广度,并将其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日前,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发布,在原有中关村代办试点规则的基础上,该市场的市场准入、交易制度安排、信息披露要求、主办券商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内容重新明确,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说全国股转系统投入运营、业务规则实施被看作是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破题”的话,未来该市场发展还期待全面提速。

 主办券商提出,要实现全国股转系统发展的“全面提速”,今年还需在两个方面加快实现突破性进展:第一,在已有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四个国家级高新园区入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园区范围,使更多企业能够到股转系统挂牌,享受资本市场服务;第二,加快开发全国股转系统的技术系统,使新规则、新交易制度的实施进入操作阶段,使市场更趋完善,增强其对企业的吸引力和服务能力。

 而作为场外市场的另一个层次,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也已经进入规范的轨道。在国务院38号文及国办37号文的统领下,由证监会牵头进行的全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16地交易场所通过验收,还有十数家在等待验收通过。这为下一步探索建设多层次的场外市场打下了更好的基础。

 专家分析,依据38号文和37号文的规定,未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应以非上市、非公众的“双非公司”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准入、交易机制、披露要求等业务规则上也应与全国性场外市场形成区别和有机联系。

 而在债券市场的建设方面,2013年度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继续推动债券市场制度规则统一,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制度规则,积极推动品种创新,有序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

 统计显示,2012年全年社会融资总规模为15.67万亿元,其中债券融资约2.2万亿元,是当年股票融资规模的9倍,债券融资已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力量。

 据悉,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发展,防范债券市场风险,将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之一。资深专家表示,在债券市场部际协调机制的框架下,推动债券市场制度规则统一,实现银行间市场的互联互通,或有望在今年看到进一步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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