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34089
A+ A-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投资动态

发展互联网金融亟待破除垄断壁垒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3年08月14日 06:34   来源: 中国证券报

    金融和互联网融合的新闻如潮水般涌来,热闹的背后是对互联网金融理念的不断探索,是互联网企业在政策天花板下的博弈。面对互联网对支付习惯、借贷方式和投资理财渠道带来的改变,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已是势不可挡。对于新生事物的发展,既需要企业的大胆尝试,也需要监管层有破除金融垄断的决心、开放的心态和市场化的监管手段。

     自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联合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A股市场刮起互联网金融旋风。东方财富、苏宁云商等也纷纷跟进。其实,余额宝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只不过是金融业务拓展了互联网销售渠道,只能算是“金融互联网”,仍是由金融机构设计产品,然后推销给客户。究竟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呢?现阶段而言,很难有准确定义,只能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支付行业,迄今为止,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达250家,这一市场格局目前基本成熟;第二类是P2P(人人贷),这一领域刚刚起步却竞争激烈,据介绍,全国可能有2000来家;第三类则是淘宝、京东、腾讯等互联网平台公司对接持牌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针对其平台上的商户、个人所推出的金融服务。

     其实,第三类模式发展前景更大,可以涉足的产品也更多。例如,阿里巴巴、平安、腾讯、携程准备联合成立众安在线财险公司,拟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服务,可能产生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和基于物联网的产品。不过,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的融合进展并不顺利。众安在线保险公司成立方案早已报保监会审批,目前尚没有最新的消息。腾讯网络证券公司也在等待有关政策的明确。

     创新是互联网的基因,在政策天花板下,互联网企业试图上演先动奶酪后谈判的游戏。仍以阿里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其3分钟申请、没有人工审批、1秒到款到账的自动审贷流程为中小商户提供了便利,由于没有银行牌照,阿里小贷公司不能吸储和跨区经营,限制了其发展规模。为此,阿里小贷绕道与券商、基金、信托等企业合作,轮番推出资产证券化创新业务。

     互联网领域的大胆创新也让监管层感受到了紧迫。目前,其监管方界定尚不明确。在新的技术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将会导致原有的监管手段难以适应新要求,互联网金融的跨界经营方式,也需要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协调机制。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借贷平台携款潜逃的问题。因此,明确监管部门,适时出台相应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保障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更应认识到,新事物的发展过程其实是不断试错的过程。在具体监管实施过程中,需要杜绝一刀切式的行政干预。

     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有破除垄断的决心,改变现有金融监管思维,以市场化的心态迎接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

     互联网最大的贡献,是打破了原先的集中管理模式,将金字塔结构扁平化,形成了所谓的分布式计算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其背后是追求效率、平等、透明和共享的理念。

     而在传统金融领域,由于金融监管措施属于按机构管理和牌照管理,采用严格的准入模式,民营企业进入面临诸多限制性条款。从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来看,无论是阿里设立网上财险公司还是做资产证券化,找的合作方都是持牌的金融机构,也就是说,现有的监管方式并没有给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机会。

     如果监管方式不改变,互联网一旦进入金融领域成为既得利益者后,就有可能形成新的垄断,即互联网金融打败了金融机构,或是挤入市场后,市场上只是多了一家叫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罢了,金融的整体体系和框架还是没有改变,也就难以达到创新和变革的效果了。
Copyright © 2014-2016 浙商创投(zsvc.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9008796号 站点地图
TOP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