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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完善指数产品结构 提高国际化程度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3年09月13日 04:26 黄婷 证券时报

     在昨日举行的第七届指数与指数化投资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杨文辉表示,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境内外投资者跨境指数投资需求也会快速增长,指数化投资的国际业务空间较大,有必要着力加以推动。目前,证监会正在修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管理办法,鼓励相关机构走出去。

     杨文辉说,目前证监会基金监管工作的思路是加强监管、放松管制,贯彻落实新基金法要求,推动基金业市场化改革和创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今年证监会着力做好几项工作:

     第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梳理,做好新基金法的配套工作,优化行业发展法制环境。目前已经发布8项规定,还有几个规则正在制定过程中。这些规则的制定体现了新基金法的理念,对推动行业改革创新、实现新的发展与跨越,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加强监管执法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工作。近年来,落实证监会监管转型的要求,基金监管工作注重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做好专项检查、监控工作,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查处了9起基金投资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销售违规行为也进行了查处,对涉及内幕交易的案子立案稽查。

     第三,深化基金产品审核制度改革。取消了基金产品通道制,简化了审核程序,缩短了审核期限,实施网上审批。新基金数量今年大幅度增长,前8个月新基金为244只,较去年同期增长70%。新基金法确立了公募产品的注册制,因此正按照新基金法的精神,修改公募基金的运作管理办法,拓宽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为创新产品比如基金中基金等提供法律依据。

     第四,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是稳妥推进创新产品开发工作,已顺利推出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定期支付、浮动费率等创新基金产品,更好地满足了投资者理财需求。二是建立健全创新产品的评审机制。三是支持基金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进行创新,支持基金支付功能的拓展,继续扩大货币市场基金赎回业务T+0的应用范围。四是推动长期资金入市。截至今年8月底,共批准了237家境外机构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累计额度达464亿美元,批准了49家试点机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资格,额度1278亿元,去年以来基金公司推出了6只RQFII-ETF,对市场的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

     杨文辉同时表示,证监会将加强合规风控,推动指数化产品规范发展。他指出,指数产品与证券市场市值比较,规模相对比较小,发展空间较大。杨文辉建议,为进一步推动指数基金发展,可以从四方面展开工作:

     一是加强指数基金产品的基础设施和合规风控建设。在发展指数基金时要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真正建立科学合理、健全高效的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尤其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以后一定要真正落实生效。

     二是加大对指数和指数化投资的研发和投入。目前,指数和指数化投资的专业人才相对不足,下一步要全面开展被动投资、指数化投资的研究宣传推广,培养更多的人才,加强布局指数化投资业务的风控体系。

     三是完善指数产品结构。目前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难以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需求。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指数开发工作,推出可投资性强、市场影响力大、契合投资者需求的工具,拓宽指数化的投资领域和丰富投资策略。

     四是提高指数化产品的国际程度。指数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有待提高。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完成了RQFII的法定工作,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目前正在修改QDII办法,鼓励企业走出去。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境内外投资者跨境指数投资需求也会快速增长,指数投资国际业务空间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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