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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详解银行业改革“第二季” 公司治理领衔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作者 董云峰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 : 2013-09-17 05:28

    自今年6月底在陆家嘴论坛提出银行业顶层设计蓝图后,在昨日举行的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十三次会员大会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就银行业下一步改革走向,发表了题为《进一步深化银行业改革》的演讲。

    此次会议上,尚福林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完善公司治理、推进差异化竞争、稳妥开展综合化经营、审慎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强化集团并表和加强信息披露。颇具新意的是,他首次提出探索试点股权激励,并提出了金融创新的“栅栏”原则。

    对于尚福林这次讲话,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评价称:“尤其令人鼓舞的是,鼓励差异化经营、理财应成为常规重点业务、综合化经营等市场关心的重大问题,都得到了积极回应,这将保证未来银行业继续稳健发展。”

    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银行业新一轮改革正在拉开序幕,“六项改革”将打造银行管理的升级版;针对混业经营、金融创新的趋势,尚福林提出了风险隔离、“栅栏”原则等监管导向,对银行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银行改革新重点:公司治理

    过去十年,我国银行业基本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尚福林表示,下一阶段,要抓住公司治理这个关键,重点完善有效制衡机制,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运营管理的稳健性。

    具体而言,一是强化对股东行为的制衡,既要防止股权过度集中可能导致的大股东控制问题,又要防止股权过度分散可能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二是督促董事会高效履职并充分尽责;三是加强对高级管理层的激励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尚福林首次提出了股权激励。他表示,加快完善与风险挂钩的薪酬体系和延期支付机制,着力解决薪酬与风险不对称问题;逐步探索试点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切实将高管层的个人利益与银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有机统一起来。

    在肯定银行业发展成绩的同时,尚福林称,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趋同、产品服务相近、竞争同质化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他提出,要通过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降低金融风险、减少资源浪费,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增强银行业整体发展的可持续性。

    “‘跑马圈地’、盲目铺摊子,已经不能适应转型发展需要。要将有限的资源集中运用到熟悉市场需求的地区、联动性强的领域、管得住风险的业务上去。”尚福林说,地方性银行要坚持立足本地,向下延伸网点和服务,重点做优、做精区域内金融服务。

    综合化经营:风险隔离

    经过多年的发展,银行混业经营已然成为一大趋势,不少银行涉足了投行、基金、保险、租赁、信托、消费金融等非银领域。然而,综合化经营可能带来服务能力、整体效益和竞争力提高的好处,也可能带来风险传染性、复杂性、破坏性加大等问题。对此,尚福林提出了“三大隔离”:

    一是实行机构隔离,要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要求,通过设立独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的形式,强化与子公司的机构隔离。

    二是实行业务隔离,围绕整体战略,强化与子公司的业务隔离。合理设定子公司的业务职能、市场定位、经营目标,防止不规范业务往来和利益输送引发风险传染。

    三是实行退出隔离,为综合化发展筑牢风险底线。尚福林明确提出,在一定时期内,如果子公司的资本回报率和资产回报率达不到所在行业平均水平,商业银行要主动退出;如果子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集团应严格明晰其风险责任界限,避免风险兜底。

    与此同时,随着一些银行不断推进子公司式综合经营,加快表外业务发展创新,推进海外战略布局,集团内部跨市场、跨行业、跨地区交易与合作不断增加,有些关联交易可能带来风险的隐匿和传染,甚至出现“蚂蚁拖死大象”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加强风险并表管理。尚福林指出,一方面,要推进风险全口径并表,加强母子公司的上下并表、表内表外业务的内外并表、境内境外的本外币并表,防止风险隐匿、转移、传染、放大;另一方面,要推进风险全方位管理,设定全口径大额风险暴露限额和风险容忍度,严格控制整体杠杆水平和总体风险水平。

    金融产品创新:“栅栏”原则

    创新是银行业发展改革的必经之路。对于金融产品创新,此次尚福林提出了“栅栏”原则。

    他认为,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一些表外创新业务已经与存贷款“互联互通”,需要对信贷类业务、理财类业务、代理类业务和有价证券投资类业务实行“栅栏”防护,并鼓励在“栅栏”内积极创新。

    尚福林指出,对本质上属于信贷的任何业务创新,都必须严格按信贷标准管理,且不能附加不合理条件,不能违规乱收费。他并且称:“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发展,加快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但风险必须真实转移,对留存风险必须相应计提资本和拨备。”

    针对备受关注的银行理财业务创新,尚福林表示,要按照资金供需双方直接对接原则推动理财业务创新。

    “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受投资人委托而开展的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尚福林表示,可建立专营机制,按照相应标准对资金募集、投放、风险等进行严格管理,主要赚取管理费,严禁利润分成,严禁风险兜底,严禁“脱实向虚”;要实行归口业务管理、专户资金管理、专门统计核算,确保理财产品资金来源和运用一一对应、期限一一对应。

    “在‘栅栏’内,探索理财业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新模式,推动理财业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逐步成长为银行常规重点业务。”尚福林说。

    谈及代理业务创新,尚福林表示,要做好其与信贷、理财、投资等业务的“栅栏”隔离,严禁“飞单”销售,严格收费管理,严防责任关联和风险兜底。对于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创新,尚福林要求必须严格设定自营交易种类和限额,并在限定范围内重点投向资本占用少、流动性强的证券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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