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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十条:构筑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3年10月17日 04:53 证券日报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日前发表署名文章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迫切需要构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要全面构筑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要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健全上市公司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赔偿制度。

     增加顶层制度供给。及时调整、增加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小投资者权利义务,完善经济赔偿制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的法律责任。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信息披露必须全面、准确、及时,并做到简明、易懂、实用。建立限售股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制度,有关股东在披露之前不得转让股票。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强化相关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要系统研究中小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制度规范,健全信息披露违规问责机制。

     健全上市公司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要研究专门针对中小投资者行使参与权、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表决机制。在股东大会审议再融资、利润分配等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重视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探索建立完善征集投票制度,为中小投资者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健全投资回报机制。要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上市公司制定差异化的分红政策,对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的公司,探索建立适当扶持的制度安排。建立多元化投资者回报体系,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引导上市公司承诺在股价低于净资产情况下开展股份回购。丰富分红方式,探索上市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由股东自行决定选择新股或现金,尽快推出优先股制度。

     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根据投资目标、资产金额、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以及诚信记录等因素,明确中小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的分类标准。要落实产品风险分级制度,充分披露可能影响其权益的各类信息,建立销售人员执业规范和问责机制,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

     丰富投资渠道和产品。资本市场相关各方都要树立为中小投资者服务的意识。发展服务于中小投资者的专业化中介机构。鼓励创新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低风险、有相对稳定回报的产品。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核心,试行大众理财产品管理费率与产品回报挂钩的机制。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市场经营主体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公开处理流程和办理情况。支持中小投资者与市场经营主体协商解决争议。推广专业化纠纷调解和仲裁,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免费的纠纷调解服务。增强调解的法律约束力,建立完善调解与仲裁、诉讼的对接机制。探索有助于中小投资者依法诉讼的相关制度安排,拓宽维权渠道。

     完善中小投资者赔偿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制度,督促违法责任主体主动赔偿中小投资者。引导市场各类经营主体建立自主性投资者救济机制,设立专项风险准备金,拓宽赔偿资金来源,方便中小投资者充分、及时、便捷地获得赔偿。建立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管理和补偿制度,减少中小投资者可能造成的损失。

     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要明确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市场经营主体等各方的职责,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增强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中小投资者也要主动掌握投资知识和相关技能,树立理性投资意识,不盲目跟风、频繁炒作,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肖钢最后指出,坚决查处欺诈发行、违法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提高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查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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