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刘健钧:推动PE/VC政策法制完善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分享到:
2013年11月04日 10:09 中证网 毛万熙
证监会基金部私募基金小组组长刘健钧2日在中国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评优表彰颁奖晚会上表示,离开发改委、接受证监会对自己的任职邀请对推动中国股权与创业投资的发展可能有积极作用,“但求做事,不求做官”,将为中国股权与创业投资界政策、法律制度的完善付出终生努力。
刘健钧透露,90年代便感到在中国发展经济,作为金融投资工具的创投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呵护,于是建议证监会领导关注这个领域。但彼时证监会刚成立,不可能有很多精力关注,所以自己赴原国家计委就职,推动创投、股投基金的政策。随着市场的发展和证监会监管力量的逐步成熟,证监会有关领导认识到这块工作的重要性,希望遵循国际惯例,对该领域统一监管。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证监会对自己的邀请也许对推动中国股权与创业投资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刘健钧参与或起草了PE行业绝大部分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基础性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39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