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34089
A+ A-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投资动态

企业获证监会许可后 可直接在新交所上市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3年11月26日 02:20  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梁伟

     新加坡交易所(下称“新交所”)昨日宣布,已与中国证监会合作为中国企业搭建直接上市框架,进一步鼓励中国企业赴新加坡上市。

     根据新的直接上市框架,中国境内注册企业在获证监会许可后即可在新交所寻求上市。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的相关监管机构会对有关上市申请进行严谨的监管审核及尽职调查,从而为证券市场提供更大保障。

     新的直接上市框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要求:拟发行人需向证监会和新交所提交上市申请。证监会审核申请书,审批通过后将授予拟发行人赴新加坡上市的行政许可。后经新交所审核通过后,将授予拟发行人有条件的上市批准信。申请公司必须同时遵守中国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新加坡监管标准以及新交所上市条例。申请公司的财务报表需由注册会计师遵照新加坡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审计。

     证监会国际部主任童道驰对此表示,证监会支持建立赴新直接上市相关机制与制度安排,支持中国境内企业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证监会愿意与新加坡交易所就中国境内企业赴新加坡直接上市进一步加强合作,为中国境内企业了解赴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要求和操作流程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与环境。

     新交所首席执行官麦尼思·博可 (Magnus B·cker) 表示,直接上市框架将使得中国企业更有效地迈入新加坡资本市场,完成与全球投资者的对接;同时,国际投资者也将从中获得更多参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机会。
Copyright © 2014-2016 浙商创投(zsvc.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9008796号 站点地图
TOP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