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三方面保护股民 不代替市场作价值判断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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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 00:08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25日就“建立健全良性高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机制”举办微讲堂活动时表示,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的核心职责之一。在上市公司监管过程中,主要从3个方面进行投资者保护。一是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促进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情况,加强风险提示,使投资者决策更加合理。二是保护投资者收益权。引导上市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制定清晰、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分红政策。三是保护投资者决策权。通过制度安排使投资者有更便利的渠道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
就如何发挥相关市场主体在上市公司监管中的作用,证监会表示,随着相关市场主体的逐步成熟和水平提升,必然要厘清监管职责,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让相关主体各司其职,归位尽责。应从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入手,通过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控约束、中介机构的专业约束和市场的外部约束、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合理配置相关主体的权利、利益、责任和风险,做到归位尽责,在制度设计上形成良性高效的监管机制。
证监会表示,在政府职能转换的背景下,证监会将进一步明确将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核心;厘清上市公司监管职责分工,深化辖区监管责任制,加强内部协作,提高监管效率;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发挥市场自治作用。
证监会表示,监管部门不应代替、也不可能代替市场进行价值判断,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不断提高市场效率。
在政府职能转换背景下,证监会在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方面有何考虑?对此,证监会表示,资本市场要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监管要以企业的规范发展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监管部门不应代替、也不可能代替市场进行价值判断,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不断提高市场效率。同时,注意加强对上市公司存在问题的早期预警和防范,加强趋势研判,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证监会同时称,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稳步推进,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量和复杂性逐步加大,投资者保护任务日益艰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明确将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核心;厘清上市公司监管职责分工,深化辖区监管责任制,加强内部协作,提高监管效率;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发挥市场自治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中如何处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关系?
对此,证监会表示,在监管转型背景下,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核心是“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在事前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确实需要审核的,提高审核的透明度和效率,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事中事后领域加强监管,切实将监管职能落到实处。通过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实现监管的归监管,市场的归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证监会表示,稽查执法是证监会的一项主要任务,做好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衔接工作,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监管的效率,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首先要建立上市公司监管与稽查执法立案调查前的对接协调机制,提高案件线索发现和查处效率,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移交立案;同时,通过分析违法违规行为特点及规律,提高日常监管发现及辨别违法违规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监管有效性。
随着相关市场主体的逐步成熟和水平提升,必然要厘清监管职责,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让相关主体各司其职,归位尽责。那么,相关市场主体在上市公司监管中该如何发挥作用?对此,证监会指出,应从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入手,通过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控约束、中介机构的专业约束和市场的外部约束、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合理配置相关主体的权力、利益、责任和风险,做到归位尽责,在制度设计上形成良性高效的监管机制。
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的核心职责之一。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监管过程中,主要从保护投资者知情权、收益权和决策权三方面进行。
作为上市公司,面对市场各方的质疑该如何处理?证监会表示,证券交易所应督促上市公司对市场质疑问题进行澄清和说明,引导上市公司利用说明会、交易所互动平台等多样化的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直接交流,在公平披露的前提下,及时作出回应,接受投资者和公众监督。监管部门关注媒体对上市公司的相关报道,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应及时采取现场核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