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 李春雨 2014-02-06 14:43:33
21世纪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路“走走停停”的金融改革,再次被市场寄予了厚望。
2014年1月22日下午,以习近平为组长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第一次公开亮相,并且分设6个专项小组,其中之一便是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这显示出隶属于经济改革的金融改革已有顶层设计。在此之前,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其中已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并陆续出台了相关改革措施。
如今,金融改革已经进入了资金价格市场化、调整失衡金融结构、打破垄断普惠金融的攻坚阶段。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保险资金市场化运作改革等、民营银行的放开、影子银行的规范等,在过去的2013年都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并有望在接下来的2014年继续破冰前行。
资金价格市场化
进一步市场化成为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核心改革方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进一步上升到“决定性作用”,而利率和汇率是最重要的资金价格,业内人士预计,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的可能性较大。
就利率市场化而言,从最开始的取消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上限,再到贷款利率的完全放开,虽然目前只剩下存款利率全面放开的“临门一脚”,但仍有一系列配套体系需要完善,央行的思路也逐渐清晰。
在周小川对金融改革的解读中,提出了三步走的方针:首先,在资产端提升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推出贷款基础利率,在负债端推出同业存单,扩大负债市场化定价范围;其次,完善市场化利率体系,提高央行调控与传导能力;最后才是全面完成利率市场化。
目前,《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存款保险制度这些配套政策也已在制定中,利率市场化进度有可能超出预期。
汇率市场化包括了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市场化、资本管制的逐步放开等内容。汇改以来,人民币升值已有相当幅度,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扩大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区间,最终逐步实现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而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产生的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也已基本就绪。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不久前在会议上公开上表示,“未来要让市场说话、让资本说话,如果商业银行最后资不抵债,就会退出”,“银监会正在酝酿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
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允许银行破产已成为金融学术圈的共识,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中国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改革之一。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但是,这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就不存在经营危机或经营风险,也不意味着银行存款万无一失。
当前,央行利率调控框架尚未完全建立,利率传导机制不够畅通,市场基准利率体系仍不完善,特别是存款利率下限仍没有放开。一旦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使得金融机构失去过度保护,我国银行业利润空间将被大幅压缩,少数商业银行因此或将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金融风险的上升势必要求建立相配套的金融保障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从利率市场化改革到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最终都是为了引导金融行业进入充分的市场化竞争,提高资金配置的市场化和使用效率,从而使整个金融市场健康、蓬勃的发展。
在资金价格市场化中,保险资金市场化也走在了改革的前列。监管机构2012年以来相继实施了一系列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政策,将保险资管的投资范围进行大幅度拓宽、投资比例不断上调,使得保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上投资限制最少、市场化最为彻底的金融机构。
进入2014年以来,保监会继续力推资金新政,不断地冲破银、证、信、保的边界,保险资金抢夺泛资管时代“主角”的决心日益凸显,而这也是监管机构对十八届三中全会金融改革的响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高林表示,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放开了对投资渠道的限制,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增强市场主体自主权、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的要求。
总体来看,保监会对于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简政放权、抓大放小,采取了国际上普遍适用的大类比例管理,取消一些具体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由保险公司根据自身投资能力和风控能力自主投资,放活保险资金,使得“泛资管时代”的资金市场化竞争更加激烈。
金融改革破垄断、调结构
金融改革在2013年一个非常鲜明的主题就是打破垄断、调整失衡的金融结构,同时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金融改革设定的方向。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民营银行的设立再次迎来突破,银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民营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4年1月的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中,再次表示,要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尚福林说,“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试点制度设计,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
这是继2013年7月1日金融国十条发布后做出的进一步细化和推进,当时提出仅“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
实际上,民营资本参股银行已经比较普遍,我国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牌照约3000 家,其中全国性大中型银行数量占比仅1%,而农村金融机构占比约90%。在区域性银行中,民营资本占股本比重已经远超过50%。
不过,民营银行从出现至今一直进展缓慢,其中主要原因在于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建立。目前还需等待存款保险制度、商业银行破产等风险兜底相关法规制度完善。因此,目前民营银行的放开只是有限放开,虽然准入门槛降低了,但监管层对发起人的资质尤其是风控能力、诚信等方面仍然有严格的标准,所以只能是正如尚福林所言,“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未来,随着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民营银行也可望迎来遍地开花的局面。东莞证券分析师邓茂分析认为,“未来每年有望新增100 家,按目前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收资本平均规模8 亿资本金估算,银行业年均资产规模增速保持5%,到2018 年末民营银行市场份额可以达到2%。”
因此,民营银行在市场份额上的逐步扩大,这将对银行业这个一长期享受垄断待遇的行业带来不小的冲击和竞争,并且,也将打破当前金融服务水平不高、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局面。
在治理当前金融结构失衡的问题上,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也有了突破性进展,影子银行作为金融结构失衡的代表性问题之一,银监会、国务院多个层面对此发出规范性政策。
银监会在2014年1月举行的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当前改革任务中最为紧迫的是两项,即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治理体系改革。此前,2013年12月,国务院还向银行下达了107号文,明确定义了影子银行,并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将理财业务分开管理,建立单独的理财业务组织体系。
在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思路下,银监会也成立了一个银行业改革领导小组,并由主席尚福林担任组长,拟推动包括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改革在内的多项任务。
银监会的办法是,在理财业务方面,拟让商业银行进行条线事业部制改革,设立理财事业部由总行统一管理;在同业业务方面,银监会要求收同业业务权限至总行,进行专营部门制改革,其他部门不再经营,分支机构不能做资产转让、卖出回购、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
对于影子银行,这个中国银行业的毒瘤,想一步到位的割除并非易事。不过,业内专家表示,监管层严控影子银行已是大势所趋。并且,在接下来的2014年,监管层可能会针对影子银行业务陆续出台其他监管细则,这表示未来影子银行将处于生死存亡边缘,金融失衡的弊病有望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