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5 08:11:44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刘飞 杨中华 张夏楠
历经2013年野蛮生长的P2P网贷平台终于在2014年拉响了警报,进入了风险暴露期。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累计已有119家P2P平台“倒闭”或“跑路”,涉及资金共计约21亿元;其中,今年前4个月出现问题的网贷平台已近30家。
近期,一家名为旺旺贷的平台跑路,将提供流量入口的百度推向了舆论风口。面对指责,百度4月28日宣布着手清理不良P2P平台,启动了专项的资金保障计划,并发出10万元悬赏破案线索。
几天之内,国内2000多家P2P机构被百度下线的超800家,百度称后续还会进一步将清理行动扩展至所有搜索结果,网贷平台面临加速洗牌。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认为:“洗牌对于行业而言反而是利大于弊,P2P网贷行业的大时代就要到来。一些打着P2P旗号在浑水摸鱼的平台将因为监管而被迫关闭。”
不仅如此,从4月21日到4月29日,前后一周时间,银监会、支付清算协会相继牵头召开打击非法集资情况和内容交流会,这场由央行、高院、高检和公安部经侦局等各部际联席的交流会,旨在厘清P2P网络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
网贷平台乱象
和传统金融对渠道的验证和推广的谨慎相比,互联网似乎成为了民间借贷的“自由王国”。但同时,风险也在积聚。
4月14日,备受投资人追捧的钱海创投宣称正在因被调查而停业;没过几天,另一家大型P2P平台旺旺贷网页关闭。
深圳警方在4月28日的最新通告中称,经过前期的摸排调查,警方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深圳泰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钱某创投有限公司开展统一打击行动。
初步查证,前者通过在各地的业务团队,以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借款,借款期限为4个月至1年,保本返息,月息达4%-5%;后者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的房产抵押借款项目吸收资金,月息约3.4%-5.8%。
警方称,两家公司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个人的资金往来、业务员提成、归还前期投资人本金和利息。涉及投资者约9000多人次,累计借贷资金约8亿多元。
网贷天眼负责人侯滨曾向《华夏时报》记者解释称,自融平台没有真实的借款项目,投资人的收益主要靠后续的资金进入,“当几家平台同时有投资人集中兑付,出现流动性问题,导致提现缓慢时,投资人的恐慌心理就会蔓延开,引发更多的资金提现,从而将更多的平台牵涉进来。”
“而旺旺贷从一开始注册地址就是假的,担保公司与其本是一家。”投资人李某称,曾到过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址,但发现根本没有这家公司。
据深圳媒体报道,从去年下半年至今,该市共有8家P2P网贷平台因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立案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将2宗案件以及5名嫌疑人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分别是东方创投和网赢天下。
4月16日,浙江省公安厅通报,经排查,该省有各类P2P网贷平台87家,其中10家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被立案侦查,比较典型的有衢州的中宝投资、宁波的阿拉贷、湖州的家家贷、绍兴的力合创投等案件。其中,中宝投资案件涉及30余个省市、1600余名投资人,目前尚有1100余名投资人约3亿余元本金没有归还。
所有的问题都指向平台自身,这也正是目前问题网贷的主因。“一般出事的公司不能归入P2P里,只是打着P2P的旗号从事诈骗。”北京一家P2P平台负责人称。
揭开非法集资面具
中国式P2P正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目前P2P的网站借贷发展迅猛,新开设的P2P借贷网站数量和贷款规模迅速飙升,已屡屡出现兑付危机、倒闭、卷款跑路,有的已涉嫌非法集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在4月21日的会议上表示。
正是P2P的“低门槛”给带着各种目的踏入该行业的人士带来了错觉。
根据现行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只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在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登记与备案后,并没有有效的动态跟踪管理,导致P2P网贷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
此前央行在2013年调研后曾在2014年初的内部会议中定调“向行业学习,不急于出台成文监管文件”,但2014年P2P行业不断爆发的恶性事件,让监管层如坐针毡,势态的发展已经超乎预期,2013年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处于高位,为历年来第二峰值。
监管如箭在弦。刘张君透露,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搞资金池,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
关于网络化非法集资活动的界定,刘张君指出,可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关于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要件来判断,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
继银监会方面划分三类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之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又召集高院、人民银行条法司、公安部经侦局、银监会创新监管部、处置非法集资办、互联网金融专委会,以及P2P企业代表和法律专家讨论P2P网络借贷行业非法集资风险问题。
本报记者获悉,会上主要就非法集资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P2P网络借贷业务与非法集资界限界定、不合格借款人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合理业务模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但尽管从目前的密集表态来看,监管层关注最多的是P2P行业出现的非法集资等违法现象;但对于P2P“正规军”来说,央行在2014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给予了肯定。
这份由央行副行长刘士余牵头、央行条法司法律制度研究处执笔的专题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中指出,我国民间借贷资本数额庞大,长期以来缺乏高效、合理的投资方式和渠道,游离于正规金融监管体系之外,通过规范发展P2P网贷、众筹融资等,有利于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国家鼓励的领域和项目,遏制高利贷,盘活民间资金存量,使民间资本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如何监管“野孩子”
P2P网贷平台泥沙俱下,如何在其野蛮生长之后有效监管,才是当前的最大难题。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网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600亿元,但在传统金融机构面前仍是一颗很嫩的“小苗”,对于P2P“正规军”来说,仍渴求更多的监管来规范市场环境。
在银监会召开的非法集资会议中,刘张君透露,银监会对P2P监管研究相关工作已经开始启动。
“虽然监管单位确定,但是相关的监管办法等不会太快出台。”一位P2P从业者认为,国内的P2P与欧洲以及美国的P2P模式不同,在国内,由于经济环境以及信用环境等不同,造就了很多国内特有的P2P模式,与P2P传统定义几无关联。正是由于其复杂性,也就造就了制定监管办法需要考虑思量的问题较多。
事实上,在这场以金融稳定为目标的马拉松赛中,银监会并非惟一的婆婆。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解释监管P2P的分工时表示,央行负责的是支付和行业发展问题,银监会主要监管具体业务。
然而,如何在准入门槛、备案制(牌照制)、资金托管、产品报备和信息披露维度上,规范P2P业务是摆在监管层面前的第二关。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执笔人,央行条法司法律制度研究处副处长王晋曾建议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平台不直接经手归集客户资金,也无权擅自动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资金;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P2P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借贷双方当事人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应当尽到一定程度的审核义务,并向借贷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面对P2P这个“野孩子”,央妈这个“超级育儿师”在2014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为银监会谱写了“育儿经”:首先,要求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其次,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最后,央行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大型机构在建立行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应起到排头兵和模范引领作用。
早在去年8月,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向其会员单位发起P2P行业自律公约,明确提出“支付与清结算账户分离”的要求,包括人人贷、拍拍贷等在内的55家P2P机构签署了此项公约。
如今,是到了大洗牌的时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