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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大限”来临:129家企业终止审核 97家撤回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4/7/2 9:16: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1日,证监会发布首发在审企业审核状态变动概况。截至今日,已受理且预先披露首发企业共637家,含已过会企业40家,未过会企业597家。

    在未过会的597家企业中,属于正常审核状态企业8家,中止审查企业589家,其中:568家企业因财务资料过有效期目前暂时中止审查,待发行人补报财务资料后按程序恢复排队审核。

    11家因中介机构及相关签字人员发生变更等目前暂时中止审查,待中介机构及相关签字人员变更完成后按程序恢复排队审核。

    而剩余10家企业情况则相对棘手,因中介机构存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执业行为受限的状况而中止审查,此类企业是否恢复审查取决于其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的状况何时解除。

    此外,截止目前,本年度首发终止审查企业129家,其中:主动撤回企业97家,32家首发企业未按相关规则要求报送预先披露材料,且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有效期达3个月,被终止审查。

    根据证监会4月4日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介绍,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的,将中止审查;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将终止审查。因此,上述32家6月底前未完成预先披露的企业,由于其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达到3个月,将终止审查。

    “大限”来临,对于6月底前已完成预先披露、尚未过会的企业,若其财务资料截止期为2013年年底,则其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将中止审查;该等企业应当在9月底前更新财务资料,否则将终止审查。

    对于已过会企业,按首发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以往惯例,其财务资料有效期可以延长一个月;若在前述延长后的有效期内仍未能刊登招股说明书,则应当及时更新财务资料,并按规定报送会后事项材料。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6月27日表示,因预计中止审查企业比较多,证监会将不再单个下发中止审核通知,仅在7月1日进行统一公示。另外,中止审查企业更新财务资料的同时,要一并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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