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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排队企业达654家 每月上市新股量将适度增加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5-01-05 08:26:36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截至2014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54家,其中,已过会38家,未过会616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591家,中止审查企业25家。处于正常审核状态企业中,273家为上交所企业,136家为深交所中小板企业,220家为深交所创业板企业。

    分析人士认为,为稳定市场预期,2015年月度均衡的发行节奏短期内应不会改变,但每月上市的新股量预计会适时适度增加。

发行节奏变调

    2014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228次会议召开。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229次会议召开,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获通过。

    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32次会议召开,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33次会议召开,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分析人士认为,证监会单次审核新股申请的数量明显增多,这意味着新股发行节奏可能将会变调。此前在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会党委书记、主席肖钢表示,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在保持每月新股均衡发行、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上,适时适度增加新股供给。建立健全市场相关基础性制度安排,继续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发行方式将更为市场化

    从中长期看,随着证券法的修订和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新股发行预计将更为市场化。分析人士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意味着监管者关注的是信息披露的质量,并不负责对发行人及其证券进行价值判断,发行时机、价格也完全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不过,证券法修改是注册制正式实施的前提,注册制改革对于新股发行方式的影响短期内预计还难以显现。有市场人士称,证券法修订案发布后预计有半年过渡期再正式实施,注册制改革正式实施的时间最快在2015年年中以后,不排除可能在2016年实施,因而IPO排队企业集中上市的情况应该不会出现。有报告预计,2015年中国A股IPO节奏将加快,全年将有220家左右企业实施上市集资,总筹资规模约1350亿元人民币,项目数及集资金额均较2014年增长七成左右。

    券商人士称,注册制改革预计会在新三板率先铺开,未来竞价交易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新三板对于企业的吸引力,不排除可能会有更多IPO排队企业撤单到新三板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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