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天津市近日提出保增长30条措施。“30条”在拓宽融资渠道、间接融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方面均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这30条措施中包括拓宽融资渠道,用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险债权融资基金,落实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险债权融资项目;2009年力争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50家;大力发展集合信托、经营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新增规模200亿元。
除了拓宽融资渠道,天津市“30条”提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直接融资。扩大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规模,力争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上市融资,推进已上市公司实现增发再融资。推动优势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完善和扩大产权交易中心、股权交易所、排放权交易所、商品交易所等市场功能和规模。畅通资金流动和资本退出渠道,活跃市场交易,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
在间接融资方面,“30条”提出,要努力扩大信贷规模。积极落实天津市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的贷款授信协议,实现资金与项目快速高效对接。2009年力争组织银团贷款80个,贷款规模达到1000亿元。
在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方面,“30条”提出,加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合作社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到农村增设网点,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