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1月27日,记者从上海市发改委获悉,在国家发改委设立的20只新兴产业创投基金中,上海获得其中5只基金的设立指标,在与中央签约的7省市中数量最多。
此前一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发文,决定联合中央资金、地方资金与社会资本,设立国家级创业投资基金,第一批20只基金总额达92亿元,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在上海获得的这5只基金中,国家层面的参股资金将全部来自中央财政,而地方参股资金则由市级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安排的资金中拨划。而至目前为止,社会资本方尚在“召集”中。近日,上海市即宣布启动新能源等领域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一位风投行业人士表示,三方共设的国家级创投基金为新兴产业的成长推动政策奠定了基础。
首批基金7省市分羹完毕
不待两部委文件下发之时,首批20只基金设立指标已在各地分羹完毕。
记者了解到,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重庆、深圳等7省市,10月30日已就设立这20只创业投资基金,分别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签约。 其中,上海市将设立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等5只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在此次签约的各省市中,数量和规模均居首位。
“这5只国家级创投基金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新兴产业的主要范围,按创投领域每个项目平均1000万元投入,5只基金可投资200多家企业。”一名风投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
记者从上海市发改委了解到,创投基金的地方参股部分,将来自由市政府新近设立的“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此专项资金共计100亿元,由市级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安排。而其国家参股部分,则来自发改委目前设立的国家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官员告诉记者,这部分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根据部委此次发文规定,每只基金中国家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地方政府参股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资金;此外,社会募集资金比例应大于60%。对于更大份额的社会资本募集,上海市将吸引各类投资机构、大型企业及境外投资者的参与。
11月13日,上海市即宣布启动支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涉及新能源、民用航空、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业、海洋工程、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7个领域共43项,仅此第一批项目就共需投资119.8亿元。
“尽管政府上下力推,但这些行业赚钱还早。”上海市一位从事新能源动力汽车行业投资的经理认为,大多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回报期及收益很难预测,由政府参与的引导性创投基金、尤其是天使基金,可为企业和社会资本分担风险。国家发改委人士称,国家设立创投基金的目的,正是为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92亿国家创投基金:政府不控股
11月26日,一份名为《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创投基金规模每只原则上不少于2.5亿元,由国家资金、地方政府参股资金和社会投资共同组成,而国家资金不应参与基金控股。
“第一批创投基金总计20只,其国家资金部分来自由中央财政设立的国家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官员告诉记者,待这批基金运作成熟后,国家将发起设立更大规模的创投基金。
记者了解到,首批创投基金的总规模将达92亿元,其中国家层面投入10个亿,带动地方政府投入12个亿,并吸引社会资本70亿元。其中国家出资部分,将由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受托管理机构不得干预基金正常的经营管理,应以出资额为限对基金行使股东权力。
《通知》规定,国家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同进同出,除在基金章程中规定的条款外,国家资金不要求优于其他社会股东的额外优惠条款。 在创投基金的运营及收益方式上,国家资金将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金共同支付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用,并将部分基金增值收益(一般为20%左右)奖励基金管理机构。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国家资金也可考虑不支付每年的管理费用,但同时须将50%的基金增值收益让渡于基金管理机构。而对于参股设立的天使基金,国家资金可给予更大的让利幅度。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国家投资形成的股权待国家高技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后,将全部转入引导基金。早在去年,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即共同启动了创业风险投资试点,以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种子期、起步期高新技术企业;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官员表示,将在此试点的基础上,研究设立高技术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支持创业风险投资运作和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