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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政府网1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物联网产业体系,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指导意见》指出,发展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打造较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

 《指导意见》提出了九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加快技术研发,突破产业瓶颈;推动应用示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壮大核心产业,提高支撑能力等。其中,加强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化传感器的研发与产业化,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推进物联网与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的融合发展。

 对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重要领域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围绕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物流配送和经营管理流程,推动物联网技术的集成应用,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此外,积极探索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共赢的新型商业模式。

 《指导意见》明确,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统筹利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推进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标准体系、创新能力平台、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建设。

 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物联网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设立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设立一批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

 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出台将利好该产业“先锋”射频识别领域,包括其中的电子标签、读写器等,信息存储处理、软件和IT服务等领域也有待资金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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