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34089
A+ A-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投资动态

RQFII境内证券投资本金锁定期为1年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来源:中国证券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业务。
  
  通知指出,除开放式基金外,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其他产品或资金的投资额度按发生额管理,即累计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投资额度。前款产品和资金应在每次投资额度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汇入投资本金,未经批准逾期不得汇入。投资本金锁定期为1年。
  
  该锁定期是指自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足额汇入本金之日起计算,禁止其将投资本金汇出境外的期限。未在规定时间内汇足本金的,自投资额度获批之日起6个月后开始计算。
  
  外汇局称,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发起设立开放式基金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开放式基金累计净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投资额度。
  
  通知还要求,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不得转让、转卖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已取得投资额度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如自获批额度之日起1年内未能有效使用投资额度,外汇局依据相关情况调减其投资额度直至取消。

 

 

Copyright © 2014-2016 浙商创投(zsvc.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9008796号 站点地图
TOP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