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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博弈:73家IPO公司撤退真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1世纪经济报道 罗诺 北京报道 2013-06-04

    5月31日晚上9点,IPO企业财务核查风暴终于拉下了申报之闸。经过核查风暴洗礼之后,原本处于核查范围的近900家拟申报IPO的企业数最终减少了近270家至622家。

    “这个结果大致让人满意。”6月3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财务核查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解决IPO“堰塞湖”,近三成的主动撤单数,缓解了这一难题。

    但让市场颇觉意外的是,在最后一个礼拜中,尚未递交核查报告的78家拟IPO企业中有73家企业选择主动撤单,而两家H股回归企业中国建材、京客隆也名列终止名单之中。

    “中国建材主动撤单或由于‘大扩张致双高’。”市场有传言称。而京客隆在2011年10月回归被否后此次又再次铩羽。对此,京客隆解释,“因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行业经营环境处于低谷徘徊时期,同时本集团2012年盈利明显下降,且本公司近期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决定“不再继续推进发行A股事宜。”

     事实真的如此吗?

     “交不交自查报告,在最后一个礼拜,对于未申报企业而言实际上是一场与监管层政策,同时也是与别的未申报自查报告的企业间的博弈。”一位最终选择撤单的拟IPO企业中介机构负责人士向记者透露。

     107家企业的博弈

     截至3月31日,这107家尚未递交核查报告的拟IPO企业便已明白,在5月31日是否递交核查报告,并不仅依赖于报告能否如期完成,更重要的是其他企业递交报告的情况。

     据证监会抽查规定,4月初将对在此前申报核查报告的近610家企业抽取30家企业进行财务抽查,其后在6月7日,将对剩余申报自查报告的107家企业进行第二轮抽签,抽取10家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

     “按常规规则,应确定的是抽查比例,而不是具体抽查家数。”有投行人士向记者表达了对此抽查方案可能引发漏洞的担忧,如果申报的基数很小,被抽中的可能性更大。

     而截至5月31日晚9点,这107家企业最终完成申报核查报告的仅13家,这也意味着要在这13家中抽取10家核查,中签率超高。

     据记者了解,在最后5天中,申请撤销材料的公司数达73家,也就是说此次撤销材料潮中,有近八成的撤销材料企业是在最后期限前后才作出的选择。甚至直到期限前夕的5月30日,递交材料的企业才9家。而在最后一天晚上9点之前,包括EMS、金龙精密铜管集团,宁波精达成形装备等在内的四家企业才递交其核查材料,最终使上报企业达到13家。

     上述中介机构负责人士透露,这些企业中大多数自查报告皆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完毕,而其之所以选择“惜报”,其原因在于对“抽查”的恐慌。

     “早在申报报告之前,我们便获悉申报自查报告的情况。”上述机构负责人士坦言,“当时心理预期是,能有30家以上企业上报自查报告,那么我们就按时上报。”

     但当距最终期限仅一个礼拜时,该机构人士获悉此前申报的企业仅8家,而在5月31日当天上午,这个数字的增量才仅多了一家。

     “这13家企业中,除了EMS等几家已过会企业外,大部分也同样如金龙精密铜管集团、宁波精达成形装备等已进入了预披露程序的企业,在此时放弃IPO则太不划算,无论如何都会拼一把。”上述机构负责人士透露。

     惧怕“抽查”绕道“曲线救国”

     或许许多人难以理解,既然已完成了企业财务核查,为何惧怕“抽查”,甚至不惜“终止”IPO呢?

     “IPO发审和财务抽查标准并不是一个层级上的。”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发审是基于招股书审核,而核查则是对招股书背后的数据来源进行核实 “招股书数据往往不是由中介投行人员亲自考察得证,而核查报告则是对其有关数据来源的详细考证”,这将很难保证不出问题。其次,抽查还将采用由抽查人员去企业现场办公的方式进行考证,之前的中介人员在自查过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出问题。

     此外,企业之所以选择“惜报”,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监管层留下了“救国曲线”。

     早在财务核查启动之初,监管层便坦言,“不会强制IPO撤单,但鼓励撤单。”而主动撤单企业在再次申报IPO时,可以享受“绿色通道”,再次申报不需要再等半年限期,仅需再启动新股申报程序即可。

     “此次财务核查主要是针对2012年年底前申报的企业,而此后申报IPO的企业,将不必参加核查,自然也不在抽查之列。”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虽然新上会IPO企业申报时,必须附上财务自查报告,但报告不必参加“抽查”,仅是多了一份附录材料而已。

     “企业不怕自查,怕的是抽查。”上述机构负责人士透露,此次对抽查企业颇为严厉,对在抽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必要时不仅给与重责,甚至将动用司法机构程序,而以往即使发审时有企业有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出现,也仅是申请结果不予通过。

     “大部分选择撤材料的企业都是在IPO初级阶段,不但避过了抽查,在此轮抽查结束后,补充好2013年的中报便可择期上报,还可能享受到‘绿色通道’,唯一损失则是较小的时间成本。”上述机构负责人士透露。

     此次“终止”审查的中国建材或许也同样源于此因。日前有消息称伴随中国建材“终止”IPO是缘于“联合重组”带来的高负债和高商誉风险。

     “这或只是表面现象。”上述机构负责人士透露,对央企而言,高负债和高商誉风险并不少见,就以往的案例而言,并没对其IPO造成影响。据中国建材2012年一季报,其总资产为1723亿元,总负债为1341亿元,净资产为382亿元,而其资产部分更包括112亿元的存货,103亿元的无形资产和152亿元的商誉。而此时,其商誉就已达40%了。

     “中国建材怕的也同样是被抽查到的细则问讯,或许发审委对其高负债和高商誉风险可以理解,但对抽查原始数据来源的追溯,则恐怕难有托辞。”上述机构负责人士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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