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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管制放开加剧银行竞争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3-07-25 08:33:40 付立春 证劵日报

    2013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这项改革很关键,加速推进了利率市场化乃至金融市场化的进程。1996年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和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已实现市场化,自此中央银行仅对存款利率进行管制。

    2011年一份监管报告称力争十年左右基本取消本币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第一阶段在2011年-2014年: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允许大额长期存款利率上浮,重启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与流通;第二阶段是201年5-2019年: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允许活期存款以外的存款利率分步上浮;第三阶段在2020年以后,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应该说,此次贷款利率市场化的进度与深度超出了上述报告和很多市场人士的预期,充分显示出货币当局对于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坚定立场,以及勇于行动的魄力。

    改革都会有过渡期,也可能产生阵痛。但2012年以来商业银行贷款定价鲜见下浮至基准利率30%的情况。而2013年央行货币政策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份全国一般贷款中执行利率下浮的贷款占比仅为11%,比年初下降2.7个百分点;而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占比则较年初上升5个百分点至65%。可以说,在这个时机贷款利率管制彻底打开,造成的短期负面冲击是相对有限的。

    市场化将降低贷款隐性成本,提高金融配置效率,产生长期改革红利。按照央行的说法,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利于金融机构不断提高自主定价能力,转变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企业、居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总之,贷款利率市场化将释放长期性的制度红利,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也将对信贷、实体经济结构产生积极影响。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限制放开,意味着银行信贷客户的范围也将更加广阔。在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的前提下,银行可以大大地扩展自己的业务广度深度。原来很多中小企业或个人可能很难在银行贷到款,现在可能成为银行争夺的潜在客户。而一些不规范操作的民间借贷可能受到抑制,影子银行能得到更好的治理。

    实体经济中民营的、中小的、创新型的企业,间接融资成本可能随之降低,整个实体经济将更加具有活力。当然,对于新兴企业的金融支持仅靠传统银行的新增贷款支持可能仍是杯水车薪,加大政府对其的扶持、担保,才能让这些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同时,也要逐步放开金融准入限制,让影子银行也照耀在阳光之下。(作者系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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