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伤害市场 万福生科难逃退市命运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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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5日 02:23 上海证券报
随着近期有关股权转让与资产注入的消息传出,停牌多日的万福生科引发了市场“摘帽”、“退市”之辩。有市场人士认为,如能顺利进行相关操作,万福生科最终可能逃脱退市命运。但上证报记者昨日从权威人士处得知,财务造假作为较为严重伤害资本市场的行为,在创业板退市制度的严格要求下,万福生科退市将是大概率事件。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对财务造假这一行为都给予了比较严厉的处罚。”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上述权威人士认为,在中国当前创业板退市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财务造假比较严重地伤害了资本市场健康和相关投资者利益,这一行为会被严厉处罚,造假企业很难通过施展手段形成市场“不死鸟”。若公司出现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却通过重组等手段重新包装上市,这将对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近期以来,监管层对“监管”的重视程度也有所提高。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曾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政府职能迫切需要转变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当前,要准确把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定位、新部署,勇于攻坚克难,加快监管职能转变,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不该管的事情,要坚决地放,对需要管好的事情,坚决地管住管好。对违法违规行为,毫不手软地追究到底、处罚到位。
从市场规律角度,肖钢表示,加强监管执法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前提,资本市场具有法治依赖性,需要推动法治建设、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市场运行不“脱轨”。同时,资本市场投机违法行为具有伴生性,成熟市场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的过程。
从制度方面来讲,深交所去年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2012年5月1日起已经施行。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自此以后财务造假公司被退市可能性较大,且通过以往“财技”恢复上市也较难。新规则充分体现出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第一,新增一条“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要求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第二,针对目前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的暂停上市公司大多数以补充材料为由,拖延时间维持上市地位并重组的情况,《创业板上市规则》对申请恢复上市过程中公司补充材料的期限作出明确限制,要求公司必须在三十个交易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期限届满后,深交所将不再受理新增材料的申请。第三,明确因连续三年亏损或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依据,杜绝以非经常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
长期以来,当市场表现不佳时,很多投资者将原因归咎于一直处于“有进无出”的资本市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严格执行将打破这种格局。按照创业板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在36个月内连续三次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将退市。2012年11月和2013年3月,万福生科已被深交所分别公开谴责两次。这意味着,如果在2015年11月23日以前再被交易所公开谴责一次,万福生科将强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