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支持科技企业上市和再融资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分享到:
2014年01月16日 05:17 证券时报
近日,央行会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意见》明确,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科技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适当放宽科技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简化发行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
《意见》提出,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为从事中小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支持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为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建立和培育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平台,不断增加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供给。
《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贷款审批机制、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发挥差别风险容忍度对银行开展科技信贷业务的支撑作用。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体系,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还款方式创新。
《意见》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发行工作效率,支持科技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壮大,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加快发展统一的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创业投资政策环境和退出机制,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企业。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
《意见》明确,创新政策协调和组织实施机制,综合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再贴现、金融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进一步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适时启动第二批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将更多地区纳入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