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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欲推场内分层 三大交易所争夺优质上市企业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4年4月3日  来自:投资界
    今年以来,上交所、深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纷纷抛出了内部实施计划希望留住优质上市企业,为争夺潜在优质上市企业,这三方正在悄然布局。

    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将在上交所推进内部分层,专门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板之后,近日,上交所向媒体介绍2014年工作重点时再次明确,今年第一项工作重点即是“做大做强搞活蓝筹股”,该部分工作第一条便是“抓紧研究推出战略新兴产业板,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

    除上交所即将推出战略新兴产业板之外,日前创业板IPO办法和再融资办法已经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不仅适当降低了首发财务准入指标,减掉了盈利持续增长的硬性要求,同时再融资制度推出增项,设定了小额快速的定向增发机制。这被业界视为创业板开板以来最大的一次制度改革;同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今年2月份也表示未来将实施内部分层,推进差异化服务,留住优质企业。

打破原有格局已不可避免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强劲的企业上市需求,打破证券交易机构原有分工格局已不可避免。上交所推出战略新兴产业板和新三板的分层管理,可以理解为去行政化改革的举措,进入市场化竞争的信号。”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3月28日宣布,首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在沪深市场之间自主选择上市地,不与企业公开发行股数多少挂钩。证监会审核部门将按照沪深交易所均衡的原则开展首发审核工作。据了解,目前上海主板和深圳中小板适用的法规和发行条件完全一样,但此前两个交易所之间约定按企业发行股数多少划分上市地。这种做法不合理,需要进行调整。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上市地的权力,符合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有利于沪深交易所提高服务效率与能力。

    “上交所拟推出战略新兴产业板与证监会声明可以说是一种呼应。”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宋国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消息已经形成明确信号。

    曹俊认为,随着上市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量身定制产业板块双重标准的出现,证监会明确表示减少行政干预,将会有效加快证券交易机构去行政化改革,通过对细分市场的研究,进一步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预计未来证券市场的竞争会加剧,淡化沪深两大交易所及其与新三板的业务划分标准及现有分工,深化监管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意识,给企业在上市的机构选择及转板更大自主权,为证券投资提供便利和更优质服务。

    中国股市开业的前十年,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平均配置上市资源,沪深两市同质化倾向十分浓重。2000年以后,由于深交所暂停主板IPO,并重点发展中小板和创业板,从而逐渐形成了沪深两市的差异化定位,尤其是从2009年创业板设立至今,深交所上市企业数量实现猛增。

    “前些年,创业板推出以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再加上大盘股企业大部分已经完成上市,近几年,上交所有点被冷落。”宋国良坦言。

竞争加剧利好拟上市公司

    曹俊认为,在目前的市场规模和强劲上市需求下,上交所计划推出战略新兴产业板,既有搭建平台承接互联网、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避免这类企业外流境外市场的作用,更有打破现有上市格局推动证券交易机构竞争的意图。

    “交易所本身就带有垄断性质,交易所之间应该有竞争,这有利于提高市场化程度,并且此种竞争对拟上市公司有好处。”宋国良表示,上交所实施内部分层管理,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障碍。

    今年3月份,桂敏杰建议在上交所实施内部分层,专门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板,服务规模适度、已跨越创业阶段的新兴创新企业。他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创新的先导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较为特殊等特点,而我国资本市场现有的市场体系和发行制度更多地考虑了成熟企业的特点,使资本市场缺少专门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制度安排,使许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因为条件不具备难以进入资本市场。

    据证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20日,排队在审的IPO企业有685家,其中拟在上交所上市的有170家,拟在中小板上市的有283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有232家。企业排队积压现象较为严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事实上,除在A股市场上市外,企业还可以在充分权衡成本收益的情况下,选择在新三板挂牌、到境外上市等多种方式融资发展。对此,证监会都予以鼓励和支持。

    桂敏杰认为,目前多层次市场体系具有上市标准交叉和市场定位重叠的问题,各层次之间同质化,无法实现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与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有效对接,影响了资本市场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能力。他建议,有必要从“增量改革”思路出发,在现有的市场板块之外,另设专门为经济转型升级“量身定制”的新板块—战略新兴产业板。

新三板放言实施内部分层


    与上交所、深交所比较,未来新三板将在挂牌企业数量上远超其他两家交易所,并且,新三板自揭牌以来就与上交所、深交所有本质区别,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属于“公司制”。

    “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根据市场竞争的需要,未来还应该探索交易所自身的股份制改革,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曹俊强调。

    实际上,新三板的崛起,未来也将参与到竞争中。今年2月份,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董事长杨晓嘉提出,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800家至1000家时,就会实行分层管理,推进差异化服务,留住优质企业。她预计今年挂牌公司有望突破1000家,因此年内有望实施内部市场分层方案。

    截至4月2日,新三板正式挂牌企业已经达到663家。据悉,新三板的内部分层管理设想与纳斯达克类似。

    一位来自券商的资深研究人士表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相当于我国的新三板市场,其他两个市场则相当于我国的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纳斯达克成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部市场分层,转板制度运行良好,充分发挥了市场选择企业的功能。”

    2006年2月份,纳斯达克宣布将股票市场分为三个层次:“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即原来的“纳斯达克全国市场”)以及“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即原来的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结构,吸引不同层次的企业上市。

    另外,今年新三板交易制度将实施做市、协议和竞价三种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在三种转让方式中任选其一作为其股票的转让方式。同时,转让方式可以变更。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基础上,挂牌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基本情况变化和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申请变更股票转让方式。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计划于2014年5月份实现挂牌股票的协议转让平台上线,8月份做市商转让平台上线。

    一位券商场外市场部的负责人表示:“新三板推进做市商以及内部分层管理,提供差异化服务,意在留住优质企业。”

    西部证券(002673)总裁助理兼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表示,今年做市商交易制度实施以后,科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由做市商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并不需要转板。

需要差异化定位与衔接并存


    “交易所之间充分竞争,通过市场化的沉淀之后,各自形成特色分工,形成某个交易所同类企业的聚集,如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以矿业、石油、天然气、林木产品及采矿等资源公司为主的类似差异化定位。”宋国良表示,同时需要实现交易所之间的互联与互动。

    去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同时,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

    目前,在监管层以及业界已经形成共识:在目前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分属于不同交易所的情况下,更加需要建立良好的衔接机制,运行良好的转板制度就是这种衔接机制的必然选择。

    曹俊认为,它们的定位应该以现有的板块业务为重点进行深化完善,并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开发推出新的业务板块,定位在不同层次上,进一步丰富自身的交易品种,提升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之间做出企业转板的互动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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