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34089
A+ A-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投资动态

IPO注册制明年底前正式实施 将实行三步走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4年5月9日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黄敏

    昨日傍晚,《投资快报》记者还从接近管理部门的消息灵通人士处独家获悉,IPO改革新规已基本尘埃落定,IPO注册制将通过三步曲最终实现,第一步,2014年内推出注册制改革方案;第二步,2015年5-6月修改后的新《证券法》面世;第三步,2015年末前正式推行注册制。
 
    改革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审委不再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作判断,并取消原发行市盈率超过行业平均25%的限制,尤其创业板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主要内容集中在法律合规、资料真实性、会计准则、资料是否完整及时进行考察。强化预披露制度,目前已上报材料的公司约670家,媒体报道的只是企业预披露,以后要做到企业上报材料即时披露,并非通过发审会。以后拟上市公司的预披露将在上交材料后立即向社会公布。
 
    新规中还明确:过会后立即给批文,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拓展为12个月;鼓励在申报企业以股债结合方式融资,优先股将成为重要融资方式;老股转让放宽,老股比例不得超过新股即不得超过50%,必须先找到买老股的投资者,后者必须承诺限售12个月;网下发行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
 
    关于股东锁定期和减持,新规也有调整,规定若新股发行后20个交易日连续低于发行价,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持股5%以上减持,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
 
    明确2015年5~6月新证券法面世,2015年末前推行注册制(与之前1年半至2年对应)
 
    投资对投资者赔偿机制也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若发行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需回购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
 
    消息人士还透露,由于目前积压材料较多,有关部门将不收新的申请材料,预计1个月内完成积压的材料进行预披露。预计1年半到2年内新的申请材料无法获得通过,建议境外上市或新三板上市途径。监管部门严格执行了发审会前抽查,目前设定抽查比例5%,执行后已经约200家公司撤销材料。抽查了40家,2家严重造假,10家注水严重。

Copyright © 2014-2016 浙商创投(zsvc.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9008796号 站点地图
TOP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