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17 9:41:00 来源:证券日报
中粮称近9年完成了50个项目并购有分析师认为,混合所有制最大的想象空间在于国资与民资合作,共同把蛋糕做大
编者按:7月15日15时,国资委决定对其所监管6家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而在此之前,6家央企所涉及的21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14家公司以红盘报收。此前一直备受关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此次也被列入四项改革试点内容之一,有分析认为,混合所有制的实现路径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与市值管理,相关上市公司值得重点关注。
国资委宣布中粮集团等6家央企成为改革试点企业的消息发布之后,资本市场闻风而动,7月16日,在大盘走弱的情况之下,6央企旗下上市公司股价依旧一路走高,领涨两市。
从6家央企的情况来看,中粮集团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这也使得业界对公司未来的资本运作情况极为关注。中粮集团在给《证券日报》记者的邮件中称,拟“以混合所有制作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在下属企业引入其它所有制的产业资本、社会集合资本、私募股权等战略投资者,加快实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愿景。”不过,试点方案公司称目前还在制定中,且未提及具体时间表,只是表示如有消息“会和大家沟通”。此外,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曹紫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则认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未来PE机构将不再单纯涉足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领域,企业日常管理中也可以看到VC/PE的身影,混合所有制企业将全方位迎接VC/PE的进驻。
国资民资合作打开想像空间
从公开的消息中可以看出,国资委[微博]宣布的改制从四个方面进行,其中,中粮集团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中粮集团称,近年来公司在混合所有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和行业龙头的力量打造国际化产业平台。
中粮集团认为,之所以会被选为首批国资改革试点企业,是因为公司具备的基础条件使然:中粮集团近几年一直在积极进行改革探索,比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董事会试点,探索投资公司式的管理;业务重组上市,重组中谷、华粮,收购尼德拉和来宝农业等,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布局。
经过不断的业务逻辑梳理、优化和调整,中粮集团目前已基本形成以粮油食品为核心主业的投资公司型组织架构,具备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雏形。
此外,中粮集团透露,公司近年来进行了大量的并购重组工作,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2005年-2013年,中粮共完成近50起并购项目,投资额146亿元。相比并购当年,2013年底被并购企业总资产增长4.28倍,净利润增长33.6倍。
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中粮集团称,将“以混合所有制作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在下属企业引入其它所有制的产业资本、社会集合资本、私募股权等战略投资者,加快实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愿景。”
从中粮集团上述描述中可以看出,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旗下各板块业务竞争力是改革的重点方向。
对此,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曹紫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混合所有制最大的想象空间在于“国资与民资合作,共同把蛋糕做大”。过去,很多行业领域被央企等国资背景的企业占据主要地位,民间资本渴望参与,但总是不得其门而入。之前,原来多数私募股权投资都是以投资民营企业为主,而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私募股权投资提供了新的机遇。随着混合所有制的推进,决策机制更为透明,私募股权投资参与混合所有制,一方面能够引入现代企业机制和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另一方面还能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带来外部优质资源。相比投资民企而言,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混合所有制企业,回报率会更高一些。
为PE/VC打开新业务领域
曹紫婷分析,随着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推进,引入战略投资者成为诸多国企在改革中考虑的首要问题。通过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可推进不同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的融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构成对相关企业的业绩驱动。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低效资产的盘活整理,国资也将实现“腾笼换鸟”,调整布局,在行业分布上进一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未来PE机构将不再单纯涉足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领域,企业日常管理中也可以看到VC/PE的身影,混合所有制企业将全方位迎接VC/PE的进驻。
事实上,从中粮集团过往的经历来看,已有这种迹象,比如,此前,中粮集团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与KKR、霸菱亚洲、厚朴基金和博裕资本联合组成的财团宣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该财团将与中粮肉食的现有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投资,在华建设并管理大型现代化生猪养殖场及肉食品加工厂。
目前PE参与国企改革的模式大致分为两大类,即直接参与国企的股权投资和通过并购基金的模式参与国企改革的过程。
曹紫婷介绍,国企改革的另一层面要求国企实现做大做强,在退出产能过剩的竞争性领域的同时,实现资源整合,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这一改革方向为PE并购基金和承担改革任务的国企提供了另一种开展合作模式,这种模式大致分类三类:1国企外部独立PE机构成立并购基金参与国企改革;国企或国企监管层面通过与外部独立PE机构合作成立PE并购基金,参与监管范围内或者相应国企的并购投资;合作模式则完全限于国企内部,即为资金实力的国企在内部构建独立并购基金,支持自身及其他企业的并购投资。
综合来看,“设立并购基金参与改革这不仅可以使国企并购整合更高效,也能使PE增加退出渠道、提高退出效率、降低风险,未来这样的案例将不断增加。” 曹紫婷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