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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试点场外市场先行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013年10月11日 02:47 上海证券报

     浙江朗诗德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举行优先股发行路演

     在阔别近二十年之后,优先股“破冰”从场外市场起步。

     昨日,来自温州的场外市场挂牌企业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举行优先股发行路演,欲尝优先股“头啖汤”。这是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继推出国内首批小贷债之后,在优先股制度创新上再拔头筹。

     上证报记者同时获悉,证监会正在加紧制定A股优先股发行的实施方案,有望在新股发行改革制度公布后实施。同时,新三板场外交易市场的优先股发行工作也在积极筹备,计划同期推出。

     10月10日下午,位于钱江国际时代广场18层的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议室,朗诗德的优先股发行路演吸引了数十家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朗诗德本次计划推出不少于企业总股本25%的优先股股份即1655万股,筹集资金1.4亿-1.5亿元。此次发行的优先股在收益上,投资者除了能获得每年10%的固定收益外,还可以在公司利润提升时享受与普通股东相同待遇的分红。

     此外,朗诗德未来有转向场内市场的计划,优先股有机会转为普通股参与IPO。据了解,此次优先股发行采取非公开方式,对股东的最低投资额设定为50万元。在浙江路演结束后,公司还将赴北京、上海进行路演。

     所谓优先股,是指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主要在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能获得稳定分红。

     国内在上世纪80年代股份制改革大潮中曾引入过优先股机制,比较有代表性的公司有深发展、万科、金杯汽车、天目药业等,后受多种因素影响而逐步淡出。近期,从金融业“十二五”规划、证监会表态,到新股发行改革以及证监会答复人大代表提案,特别是7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支持部分大盘蓝筹股回购普通股的同时发行优先股,重推优先股的预期日渐增强。对此,市场已逐步达成共识,即优先股的政策和法律障碍已不复存在,只等主管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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