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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2014年第一任务:证监系统合力落实投保国九条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颖桦 北京报道 2014-01-07 00:11:24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4年证监会主席肖钢首次公开讲话,出现在1月6日上午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

    与会者包括证监会党委全体成员、会机关各部门、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等证监系统全员,其参与范围足见证监会的重视程度。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的主题下,肖钢再次谈起投资者保护。

    实际上,《意见》2013年12月27日公布以来,九条纲领纷纷落地,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承诺须具体可操作,特别是应当就赔偿或者补偿责任作出明确承诺并切实履行”,2014年1月3日证监会公布承诺履行行为监管指引,对失信公司动刀。

    这背后是《意见》研究推进已久,众多措施早已布局。但市场更关注纲领性文件如何让理想照入现实?

    80项措施照入现实

    《意见》后,证监系统便进入落实阶段。

    证监会各部门与派出机构纷纷展开学习部署会议,如深圳、广东、江苏证监局等资本重镇2013年底召开会议,从一线监管角度对接《意见》部署。

    同时,证监会层面制度落地也在铺开。如1月3日出台的承诺履行行为规定。

    进入2014年,证监会将开年第一次重要工作会议主题指向落实《意见》的投资者保护理念。

    会上,除对于《意见》九方面八十多项政策举措的强调外,还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多项措施已铺开。

    最关键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自从最初的创业板适当性管理尝试以来,资本市场已有包括《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对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要求、证券业协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沪深交易所适当性制度、金融期货适当性制度等安排。

    但在肖钢看来,这仍是“标准不统一且比较分散”、“标准门槛差异大,相关配套考虑不够”。

    随着金融创新产品频出,每个新产品如何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已成为首要任务,很多仍来源于已有制度的借鉴,如优先股适当性管理借鉴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者准入门槛。

    未来,这种分散的情况有望得到解决,“建立规范的投资者分类标准,并建立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明确市场经营服务机构的适当性管理责任,健全各类自律规则的要求。”肖钢如是部署。

    而在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提升投资价值方面,《意见》提出的多项做法已初步铺开,如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3号现金分红指引,是继2012年推进现金分红工作以来又一次修改完善。IPO发行工作中,分红承诺也被要求切实补充进拟发行公司的申报文件。

    除现金分红外,股份回购、以股代息等也是综合回报体系的重要部分。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而言,证监会已在监管审核层面豁免审核,推行完全市场化的操作。

    而在备受关注的中小投资者赔偿救助、权益维护领域,多项工作也已有了轮廓。

    比如重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专业服务、咨询和救济援助方面,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证券业协会方面了解到的信息显示,协会的相关纠纷解决机构已经运行良久。监管机构责令购回制度和承诺违约强制履行制度方面,则可以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找到落地。

    证监系统合力

    实际上,投资者保护的顶层设计推进由来已久。

    2013年中,监管部门便开始系统梳理境内外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情况及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机制、实施效果等,并初步形成投资者保护的系统性建构意见。

    最终这系列推动以国务院层面出台的文件落实,《意见》广泛的涉及程度决定了必须由证券监管机构各方面的合力完成。

    肖钢6日表示,要抓住落实《意见》契机,结合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证监会系统现行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指引等。对照《意见》的要求,进行修改、补充、整合、完善。在证券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都要全面嵌入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具体要求。

    “要大力推动证券期货交易所、有关协会和相关会管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能和特点,相应修改完善自律规则、业务规则和服务流程。”肖钢指出。

    从《意见》要求和1月6日会议的部署看,投资者保护涉及证券监管系统的多方面,证监会层面,包括上市部、发行部、市场部、机构部、基金部、期货部、稽查部门和投保局等;派出机构方面,明确要“结合辖区投资者特点和工作实际落实《意见》要求”;交易所和行业协会方面,则需要“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和服务的自律规则”。

    合力无疑需要统筹协调,这项工作落到投资者保护局身上。同时,投保局也要承担关键的检查评估工作。

    根据证监会的工作部署,未来投保局要动态跟进《意见》落实状况,建立督办机制。要围绕《意见》的落实,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满意度调查和评估,对于检查发现的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这种评估将直接关系到各机构的各类评价分类,如对于证券期货经营服务机构而言,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会纳入分类评价体系;对于派出机构和会管机构而言,肖钢明确提出,“职责履行情况作为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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